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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职责
院办职责
院办成员及分工
各部门秘书及联系方式

院长办公室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起草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综合性行政工作的报告、总结、规划和决议等文件;组织拟订有关全校性规章制度;以学校名义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告。

      二、与党委办公室联合编写《上海电机学院简报》、《每周校园动态》、《学院办公会议纪要》、《年报》、全院大事纪要、学院历史资料等。负责学院的整体广告宣传。

      三、负责全院行政公文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管理文书档案工作及预立卷工作,组织召开秘书例会。

      五、负责做好院行政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的准备、记录、材料整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七、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和校外兄弟行政领导成员来学院参观访问等工作。

      八、做好校印及校长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开具对外行政介绍信。负责全校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及夜间总值班的安排,印发每周学校重要活动安排表。

      九、负责电话总机的管理和会议室、小车的使用安排以及全校性会议的组织准备。

      十、负责学院除干部与人事档案以外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十二、兼管处理校友会日常各项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并认真作好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方式:中国上海江川路690号  Fax:86-021-64636250  Tel:86-021-5475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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